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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一年级新生 小学入学指南

乌鲁木齐市第四十小学2019年招生简章、划片信息及幼小衔接资源、书籍推荐

一、招生学区范围

片区一:解放南路(不含解放南路)以东,龙泉街、跃进街沿线以南,金银路以西,团结路以北;

片区二:金银路以东、中泉街沿线以西,后泉路以南。

二、报名程序及编班办法

1、学校报名:8月17、18日到学校现场查验证件、报名登记;报名当天由一名家长带领孩子于10:00进行入学登记。

2、报名程序:查验证件—信息核对---登记报名---查看入学须知---领取通知单。

三、编班办法

计划招收6个班。按照户口性质、性别、族别将所有新生平均编入各班。

四、招生所需证件

一是本学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必须提供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房产证、房产局出示的调档凭证、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个人社保卡(一卡通、社区开具社保证明)。具有天山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同一户籍,户主必须是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

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所持房产证(或购房协议、房产部门出具的房产证明)的户址必须与户籍相一致。同一户籍和地址6年之内只能有1名学生享受本学区就近入学政策(符合政策多子女除外)。租住房屋的,需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应为小学毕业生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无住房,搭住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家,未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分户,且户籍中注明适龄儿童父(母)或合法监护人及适龄儿童为世居,没有迁入迁出的记录,户主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该住址为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唯一居住地,并出具相关证明。常住户户籍在2019年6月1日前迁入我区,按学区入学。

二是本学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需按规定需提供: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必须提供父母及子女的户口簿、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有效居住证、房屋租赁证明(租房合同)、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出生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片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具的居住证明、儿童个人社保卡(一卡通、社区开具社保证明)。请携带以上证件及复印件(A4)到学校报名。

(一)持父母及子女本人的户籍证明、父母双方的居民身份证、父母双方及子女本人的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经出租房屋管理站登记备案的房屋居住租赁合同向暂住地片区管委会或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

(二)持有关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所在区域指定的国办小学或经批准的民办学校联系就读,若学区内生源已满无法容纳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本着相对就近的原则,指定学校安排就读。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明在天山区的注册时间为2019年6月1日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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