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让每个符合新华区入学条件的孩子都能享有更加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按照《河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22]7号)要求,并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因素,同时为保障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招生范围
铁路以东、黄河路以南、长芦大道以西、海河路以北。(以上范围不包括县直单位小区)
二、招生对象
适龄儿童入学,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原则
1.严控班额
※根据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数量、学校承载能力等实际情况,中宇小学不招收:非新华区户籍,在学校招生范围内租房或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的学生。
※对自购房的随迁子女,若学校学位已满,由区教体局统筹调剂到其他相对就近学校。
2.严审资格
家长为适龄儿童报名时,学校与家长签订诚信承诺书,适龄儿童申请入学所提供的证件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提供虚假证件,一经查实将取消该生该校入学资格。
四、招生条件
1.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一致,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及父母的房屋产权一致。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2)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址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房产证记载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实行一房一位,在房产证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同一套住房当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2.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1)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新华区常住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随迁子女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居住证的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3.其他类型入学学生。
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房屋被征收居民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适龄儿童申请入学资格需提供的材料
(一)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按次序区分下类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B、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C、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D、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的:住建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入住证、缴纳最近半年租金的发票,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从未迁移过)同住、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中心城区无名下住房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注:适龄儿童与父母新华区户籍地址和父母新华区房屋产权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二)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沧州市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3.社保: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者新华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4.住房证件:父母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5.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注:预防接种证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学校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六、招生办法
中宇小学招生报名登记,实行线上和线下相结合、分类别和分时段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系统:手机微信小程序“智慧沧州”。
2.报名时间:
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30;
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6月26日上午8:00—下午5:30。
3.报名审核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智慧沧州”—“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报名,获取注册编号,家长须牢记注册编号,以便后期使用。家长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入学报名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门、房产部门、社保部门等进行大数据对接,直接审核验证,教体局和学校对验证结果进行复核。
4.确定新生名单
★7月8日前,网报系统通过短信通知适龄儿童是否报名成功。
★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收到“报名成功”短信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注册编号和“报名成功”短信由一名家长带领孩子到学校(第四教室)进行审核确认。
★7月9日下午,学校将确认网报成功的新生名单加盖公章上报教体局。
(二)学校报名
★ 报名时间和报名对象
7月9日—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经网报系统大数据审核验证未通过的适龄儿童;
7月10日下午2:30-5:30,居住证签发日期在2022年6月30日前的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 报名要求
按照中宇小学划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跟随一名家长,分类别、分时段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档案袋装好并附有证件目录两份),到学校进行报名登记。
★ 分小区、分时段具体要求:
7月9日:上午:御宇国际雅瑞苑、御宇国际秀瑞苑、御宇国际轩瑞苑、御宇国际和瑞苑
7月9日:下午:东方世纪城东区、西区、天成熙园
7月10日:上午:锦绣观邸、沧兴一品、东方骏景、蔡阳小区、御东小区、地质队宿舍
7月10日:下午:范围内其它小区
★ 分教室报名登记
一教室: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二教室、三教室:新华区常住务工、经商随迁子女
四教室:收到“报名成功”短信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注册编号和“报名成功”短信由一名家长带领孩子到学校(第四教室)进行审核确认。
七、审核确定新生名单
(1)7月10日下午,各学校将报名登记的生源名单和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上报区教体局。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的电子表格。
(2)7月10日—24日,区教体局对学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验证,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
(3)7月25日,学校将新生名单加盖公章并签字,连同电子版名单重新上报区教体局。
经审核不符合中宇小学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建议到应去的学校报名,再次报名不成功的,由区教体局按照报名材料对符合我区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统一调剂。
七、发放入学通知书
所有审核通过的新生(包括线上和线下),学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按照类别分批发送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上同时盖有区教体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公章。
八、招生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人民群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为维护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落实主体责任,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完善新冠疫情防控期间报名流程。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教导处制定承诺书、档案目录、招生简章公众号,招生信息及时在电子屏上滚动播放招生时间与顺序。
(三)招生咨询电话 :0317—3167923
电话咨询时间:8:30-11:30 14:30-17:00(周一至周五)
注意:防疫期间为保障安全,招生期间不接受现场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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