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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一年级新生 小学入学指南

2022年沧州市新华区实验小学幼升小报名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为保障我校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按照省教育厅、市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根据《沧州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充分考虑疫情防控常态化因素,我校坚持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入学原则,采取网上报名、学校报名两种方式,开展2022年一年级招生工作。


01.招生范围
●清池大道以东、维康路以南、建设大街以西、解放路以北;
●清池大道以东、解放路以南、交通大街以西、黄河路以北;
●南苑小区、泰和世家小区、王希鲁。

(*注:实验小学不招收在片内租房的学生。)


02.入学条件
适龄儿童入学,必须年满6周岁(2016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
1.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常住户籍一致,常住户籍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及父母的房屋产权一致。
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2)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实际居住地址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完全产权(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为依据,且实际居住。
房产证记载时间:截至2022年6月24日。

(3)实行一房一位,在房产证地址与户籍住址一致的前提下,同一套住房当年只享受一个入学名额,双胞胎、多胞胎除外。


2.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1)离开户口所在地,在新华区常住的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资格以“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为基本条件,主要依据为:随迁子女及父母均持有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且居住证的现居住地址与新华区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居住证的签发日期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

(2)适龄儿童的父母双方已取得居住证,但在中心城区之外有公职的,其子女不享受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3.其他类型入学学生。军人、华侨、港澳台籍、“狮城精英”高层次人才、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项目随迁职工、房屋被征收居民等子女入学,依相关文件规定由区教体局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3.申请入学资格需要提供的材料‍
(一)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1.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2.房产证: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如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法提供房产证,需按次序区分下类情况,分别提供相关材料。
A、已入住但房产证未办理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房地产开发公司的购房合同、正式购房发票(民间契约及协议不作为房产依据);
B、自有宅基建房的:宅基证;
C、单位集资房的:单位产权证明、购房票据;
D、租住政府保障性住房(公、廉租房)的:住建部门的有关审批手续、入住证、缴纳最近半年租金的发票,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我校不招收此类学生)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户口从未迁移过)同住、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中心城区无名下住房的:经学校核实无误后,提供其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注:适龄儿童与父母新华区户籍地址和父母新华区房屋产权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在其居住地片区学校入学。
3.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4.儿童预防接种证。


(二)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1.居住证:父母双方与随迁子女的居住证(不含居住登记凭证);
2.父母一方的合法劳动合同:在沧州市中心城区用人单位务工的,提供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在中心城区经商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缴税证明;
3.社保:父母双方在沧州市人社部门或者新华区人社部门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4.住房证件:
A、自购房的:父母的房产证(仅限居民住宅,不含商业房、商住房、公寓等,产权共有仅限夫妻);
B、租房的:房屋租赁合同、房主房产证,住建部门(沧州市和沧县)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
5.随迁子女家庭户口本(含户主页、适龄儿童父母页、适龄儿童本人页);
6.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7.儿童预防接种证。


04.报名方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系统:手机微信小程序“智慧沧州”。(点“入学报名”)
识别下面二维码,了解沧州市智慧升学服务平台新华区幼升小报名使用流程。
2.报名对象和时间:
(1)新华区户籍适龄儿童,
O
6月25日上午8:00—下午5:30 。
(2)新华区外来务工及经商随迁子女,
O
6月26日上午8:00—下午5:30 。
3.报名要求:
适龄儿童家长通过“智慧沧州”—“入学报名”系统进行注册登记报名,获取注册编号,家长须牢记注册编号,以便后期使用。家长要真实准确填报信息,“幼升小”报名系统将通过与公安部门、房产部门、社保部门等进行数据对接,直接审核验证,教体局和学校对验证结果进行复核。
4.录取结果
(1)7月8日前,网报系统通过短信通知适龄儿童是否报名成功。

(2)7月9日(上午8:30-11:30),收到“报名成功”短信的适龄儿童,家长凭注册编号和“报名成功”短信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二)学校报名
1.报名对象:
(1)经网报系统大数据审核验证未通过的适龄儿童;
(2)其他类适龄儿童。
2.报名时间:
7月9日—7月10日,每天上午8 :30-11 :30,下午2 :30-5:30。报名登记分时段、分区域进行,具体安排如下:7月9日上午:
(1)黄河路以南,包括泰和世家、南苑小区、王希鲁村(城市户籍儿童);
(2)网上报名收到“报名成功”(录取)短信的,凭注册编号和“报名成功”短信到学校进行审核确认。
7月9日下午:黄河路以北,解放路以南。
7月10日上午:解放路以北,新华路以南;鼓楼上城小区。
7月10日下午:
(1)新华路以北,维康路以南;
(2)租房或落户非直系亲属家的(我校不招收此类学生,但如有我校范围内的户口或居住证,可在我校登记上报,由区教体局统筹安排调剂)。
3.报名地点:实验小学老校区(清池南大道1号)
4.报名要求:
(1)适龄儿童跟随一名家长,分区域、分时段携带相关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用档案袋装好并附有证件目录),到实验小学老校区分类别进行报名登记,须全程佩戴口罩。
请根据所属类别选择下面的一份证件目录下载打印,填好后张贴于档案袋上。
●新华区户籍,有范围内住房,房主为父母
●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外祖)父母长期同户同住

●新华区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05.新生入学资格审核
1.7月10日下午,学校将报名登记的生源名单和报名材料的复印件上报区教体局。同时,按要求提交报名登记的电子表格。
2.7月10日—24日,区教体局对学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验证,确定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
3.7月25日,学校将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名单加盖公章并签字,连同电子版名单重新上报区教体局。
经审核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建议到应去的学校报名。再次报名不成功的,由区教体局按照报名材料统筹安排调剂。
06.发放录取通知书

所有审核通过的小学新生(包括线上和线下),学校以电子邮件等方式按照类别分批发送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上同时盖有区教体局学籍管理专用章和学校公章。


实验小学报名咨询电话:2030726
咨询时间:8:30-11:30 15: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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