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河市招生委会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相关要求,制定高楼第二小学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工作方案。
招生方式
符合我校招收条件的学生家长按规定时间登录“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点击进入“三河市2022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入口”,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填报三河市高楼第二小学,每名学生限报一所学校,提交信息结束后将无法再次填报其它学校,但可以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而后由我校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网上初步审核通过后,家长携带有关证件到学校现场验证。经查验符合入学条件的,由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所报学校入学资格。
招生范围
我校在高楼镇内所辖的白家庄村、军下村、程官营村、北大府庄村、贾官营村、荣家庄村、小崔各庄村、丁家庄村、刘家河村、兴隆庄村、小高楼村、孙辛庄村的适龄儿童。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对于年满6周岁不能入学的,由监护人向招生学校提出延迟入学的书面申请。
招生条件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的适龄学生(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即可到我校就读。
4.既无我校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在我校所辖区域内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在网上由既无房产又无户口端口进入,选择我校进行报名。
招生范围内原始12个村街的村民子女可在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报名入口报名。
入学办理程序
网上报名---信息修改---初步审核---核查房产户籍信息---结果查询---现场验证---打印通知书---入学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对象: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适龄学生
2.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7月28日(早7点至晚9点)。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预登记,获得登记码并妥善保管。
(二)信息修改
1.修改对象:已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成功进行报名预登记的适龄学生;
2.修改时间:2022年7月27—29日(早7点至晚9点)。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核实、修改报名信息。(可以修改一次报名学校以外的其它信息)
(三)初步审核
1.审核单位:三河市高楼第二小学;
2.审核时间:2022年7月30日。我校网上审核在本校预报名的适龄学生。
2022年8月3日—8月9日,联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安局查验房产证、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和户口簿。
(四)结果查询
1.2022年8月10—11日(早7点至晚9点)。学生家长登录“三河市义务教育招生报名系统”的“结果查询”功能,查询学校报名结果;
2.通过网上初步审核的,家长下载并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按规定时间到学校验证。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到符合条件的其他学校现场验证。请佩戴口罩,保持一定距离,服从学校执勤人员安排,并带学生一起到校验证。
(五)现场验证
1.验证时间:2022年8月10-11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4:30-17:00
2.根据查询结果,通过审核的适龄学生和家长携带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到高楼第二小学现场审验证件。
(六)打印通知书
1.打印时间:2022年8月16日。
2.经初审和现场验证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由家长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录取通知书。
现场验证
通过网上初审的适龄学生到学校现场验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租房协议;
(4)出生证明;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6)由住建局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学生父亲和母亲在本市无房产证明;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监护人在本市经商执照或在本市缴纳的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4)务工证明;
(5)租房协议;
(6)出生证明;
(7)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口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
住宅小区在未获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之前,小区业主子女入学所需学位不予安排;在获得住建部门出具的竣工验收合格、具备入住条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后,要及时提交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经核准后给予安排所需学位。住宅小区业主实际入住后,持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物业费及水电费凭证等材料,到相应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和本市户籍残疾儿童,办理入学时需提供现役军人证、烈士证、公安英模证书、警察因公牺牲伤残证书、部队开具的证明信、居住证明、残疾儿童的残疾证等相关材料。
三河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入学,由所在企业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燕郊高新区人社局提交申请,由市委组织部、人社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由企业提交教体局审批同意后,可在企业或居住地周边就近选择学校入学。
请认真阅读以上须知,仔细核对本人的具体情况和报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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