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学校招生行为,平稳、有序地完成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我校将严格贯彻落实《哈尔滨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哈教规〔2021〕1号),并根据《平房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原则,坚持程序规范,实行“阳光招生”。现将我校招生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1.招生对象: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2.招生条件:
①符合“两个一致”原则的适龄儿童,即:适龄儿童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与房屋产权证一致,且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父母。②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且房屋产权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同等情况下按迁户时间先后顺序录入)。③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新购房且已入住,但户口未迁的(同等情况下按购房时间先后顺序录入)。④如我校学位已满,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二、本校学区范围
北厂区域内友协大街以东(含东轻1-12号家属楼),建文街以北。
1.统一网上报名。6月15-23日,进行网上报名、信息采集。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须在“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进行入学报名并上传相关入学信息。7月13日,所有报名但未被民办小学校录取的学生数据导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7月14-15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信息进行补充。2.核验报名信息。6月28日-7月9日,对公办小学新生报名信息进行核验。7月16-19日,对报名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的报名信息进行核验。3.确认录取结果。7月20-22日,完成公办小学录取确认工作,并陆续发放公办小学入学告知信息。请家长留意手机。(1)家长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公众号【哈尔滨教育云平台】(2)点击【招生公告】查看相关政策通告,操作指南等。(3)点击【申请报名】微信授权后进入【哈尔滨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系统】注册、登录进行线上报名。重要提示:学生报名建议由监护人使用本人微信授权,授权微信号为报名学生唯一系统操作号码,如更换手机仍需使用此微信号操作。五、报名前准备(均为电子版,照片尽量清晰,以备报名时上传):3.持有购房合同,准备产权人、地址页照片;房产证号(合同号)页照片。4.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户口簿首页、户主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照片。5.如房产和户口分别为适龄儿童父母拥有,还需提供结婚证或适龄儿童出生证明等佐证材料的照片。6.《监护人(信息填报人)承诺书》家长打印并签名或抄写并签名,拍成照片。
1.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暂缓入学的,应由其法定监护人向学校提出推迟一年入学的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暂缓入学。暂缓入学期满,没有特殊原因的应及时入学,确需继续暂缓入学的,要继续提出申请并经批准后,方可继续暂缓入学。2020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局提出入学申请。未按时提出申请,擅自延缓入学的超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入学。2.根据平房区教育局要求,我校实行“五年一学位锁定制”,是指适龄儿童从登记入学当年起至五年级毕业所居住的学区住宅,原则上五年内只提供一个入学学位,即五年之内不能再作为其他适龄儿童入本学区学校的依据(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如果该住宅有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将由区教育局统筹安置。 3.请适龄儿童监护人确保所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上传真实、有效的证件照片。如提供虚假房产或户籍证明,由派出所和房产管理部门核查后,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责任人。责任人要承担造假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4.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将由平房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招生工作咨询服务: 6月15-23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00-3:30 节假日除外)也可在上述时间拨打咨询电话 0451—86529053我校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继续采用“两先、一抽、不调”的办法,继续通过电脑随机方式均衡分班。学校新生分班和抽签确定班主任时间为8月28日上午9时,在学校操场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