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1年秋季藏龙岛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5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5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入学方式
(一)对口就近入学。按照《义务教育法》“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规定,户籍和住房一致的,安排对口入学;户籍和住房不一致的,在学校登记,视学位情况安排入学。
符合上述条件的,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4—7日
2.登记方式:扫户籍和房产对口的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二维码,网上登记。
藏龙小学二维码(微信扫描)
藏龙二小二维码(钉钉扫描)
提示:适龄儿童网上登记时,要上传个人房产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可登陆网址(http://202.103.39.35:9081)或者通过手机关注“武汉住房管”微信公众号进行查询。
3.提交审核资料:
提供:
(1)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2)房产证(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材料或还建协议等)及入住材料。
说明:
a.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藏龙岛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b.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
c.入住材料指户主为适龄儿童父母的水电气网等缴费凭证。
d.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e.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藏龙岛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材料,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统筹安排入学。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藏龙岛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1.登记时间:2021年6月4日—7日
2.登记方式:扫藏龙岛教育总支二维码,网上登记信息。
藏龙岛教育总支二维码(钉钉扫描)
3.登记条件及审核资料:
(1)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藏龙岛租住的。
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藏龙岛的居住证。(没有办理居住证或居住证还在办理过程中,其子女不符合在藏龙岛接受义务教育条件,不能在藏龙岛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就读,需回户籍地登记入学,以免影响孩子正常入学。)
(2)落实百万大学生留汉创业就业政策,凡已办理户籍由外地迁入藏龙岛的大学生,其子女户籍未随迁并且在藏龙岛租住的。
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在藏龙岛租住的港澳台居民随迁子女。
提供:
a.户口本、儿童预防接种手册;
b.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书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c.父(母)在藏龙岛的居住证。
符合上述3类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先在藏龙岛教育总支登记,然后由藏龙岛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到藏龙岛或五里界的公办小学就读。家长不能选择其子女就读学校。
(三)符合义务教育入学优待政策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2020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等,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三、办理时间及咨询方式
(一)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时间:5月--6月
2.新生网上信息登记时间:6月4日—6月7日
3.公布初审结果:6月15日--6月17日,网上查询
4.现场审核资料:6月17日--6月20日,到服务范围学校上交报名所需资料
5.公布招生名单:6月26日,公布入学名单和安排就读学校,藏龙小学和藏龙二小学校门口张贴。
6.招生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时间:7月3日。
7.新生凭《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到时间:7月5日-6日。
符合入学条件但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登记的新生,统一于8月25-31日到藏龙岛教育总支补办手续,由藏龙岛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二)招生咨询电话:
藏龙小学:86638693;藏龙二小:15377651971;藏龙岛教育总支:87972928
咨询时间:8:30--17:00
四、划片范围
江夏开发区藏龙岛高新技术产业园两所小学划片界线为:杨桥湖以北,流芳路以西为藏龙二小招生范围;其它区域为藏龙小学招生范围。
附划片图:
江夏区教育局
2021年5月28日
Copyright © 2019 百思威科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