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学生家长:
根据《陵城区2021年小学划片招生明白纸》以及《2021年陵城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新生报名时间及注意事项》,现将我校2021年度招生指南对外公布。
01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长期在陵城区居住。具体分七类:
第一类:符合“两个一致”,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
第二类:具有陵城区城区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或学生本人与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且能证明祖辈关系。
第三类:具有陵城区城区户籍且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其子女可报名迁地所属区域学校(因故不能到回迁地学校就读的,凭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由区教体局安排、到指定学校就读)。
第四类:具有陵城区城区户籍且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但房产为小产权。
第五类:不具备陵城区城区户籍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有房产。
第六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办厂或经商一年以上,能够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第七类: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内务工一年以上,能够提供正式的聘任合同且有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件和参保证明。
02
招生办法
1、符合以上七类的适龄新生,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由第一类至第七类的顺序依次录取,达到招生计划数后,剩余学生将由教体局统筹分配到有空余学位且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2、不符合以上七类的适龄新生,可根据户籍地址,到户籍所在地学校进行报名就读。
03
报名登记和需要提交的材料
1、第一至五类:
(1)准备户口簿(含户口簿主页、索引页、家长页、新生页)原件
(2)房产证的原件(第二类新生须提供父母无房证明),并在平台上传和准确填写相应信息。
(3)如无法提供房产证,须准备网签合同、购房合同原件、购房发票原件和银行还贷证明原件以及近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和水电费单据的照片,并准确填写相应信息。
(4)未交房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
2、第六、七类:
(1)准备户口簿原件照片,并准确填写相应信息。
(2)如果父母是办厂(经商),还需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及纳税证明原件照片。
(3)如果父母是外来务工人员,须提供单位聘用合同、单位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及参保证明原件照片。
04
进修附小划片招生范围
唐城路以南(除去华海湾尚城、东胜小区、四中院内家属院、师范家属院),南环路以北区域,招收为威灵路以东,315省道以西,包括房产在黑马市场和户籍为贺家的适龄新生。
05
报名时间
新生报名时间为2021年8月13日上午9:00至8月17日24:00。
06
报名方式
报名通道开放后,家长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报名
方式一:电脑或手机登录网址(http://120.224.193.25:9003/dzlczs/),或手机微信扫下方“陵城区中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入口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陵城区中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入口二维码
方式二:扫描下方“爱山东下载二维码”下载“爱山东”手机APP,实名注册登录后在“学生教育”专栏中,选择“陵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各位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名,超出规定时间报名平台将自动关闭。
07
招生咨询电话
杨老师19953479285
崔老师13723913796
李老师19953479226
东校区郭老师15998776296
08
其他事项
1、 新生户籍调整确认时间截止至8月17日,请符合第一、二、三、四类的新生家长及时确认户籍为陵城区城区户籍且与房产一致。8月17日后再进行户籍调整的,教体局将不再认可作为报名依据。
2、请各位家长按照所属类别积极准备相应证件,网上上传材料须为证件原件扫描件,以免因上传证件不清晰而影响审核。
3、网上报名所填报上传的所有信息,务必保证真实准确,对上传证件和填报信息造假的,一经发现,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8月20日 - 8月22日,我校根据报名实际,对个别存在特殊情况需要现场确认的,再另行通知家长携带证件现场确认(不作为确认录取)。未接到通知的不需要到现场确认。
5、最晚8月28日之前,家长可登陆报名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6、东校区无需网上报名,8月20-22日,家长携带户口本去东校区报名。之前已经报名的,无需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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