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德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德教体办字〔2021〕7 号)。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满意度为目标,科学划定学区,规范招生程序,严格控制班额,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入学权益。
大韩、渠庄、董庄、宫庄、钱屯、盘古孙庄、耿陈、白桥。
凡具有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户籍并实际居住,年满6周岁(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1、报名办法
方式一:
电脑或手机登录网址(http://120.224.193.79:9003/dzyhzs/),或手机微信扫下方“运河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入口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方式二:
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登录后在“学生教育”专栏中,选择“运河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注意:监护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系统实行大数据对比审验,对于弄虚作假、伪造入学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申请资格,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2、时间安排
8月5日,通过媒体平台向社会公布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2021年招生有关规定、学区划分、报名操作指南。
8月10日,各学校在校门口或校园醒目位置张贴学校招生须知,向社会公布今年招生有关规定、学校学区划分、网上报名注意事项等。学校设立咨询处、公布咨询电话,做好政策解读、咨询服务等工作。
8月13日00:00至8月17日24:00,为2021年小学适龄儿童网上报名信息集中采集时间。
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报名信息采集期间因故无法完成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家长到所属学区学校进行信息采集。
8月23日至26日,学生报名信息审核。
8月28日,学校将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进行电脑随机编班。
8月30日,家长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录取结果。
9月1日,新生持户口本报到入学。
(1)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入学,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且符合“两个一致”, 即适龄儿童户籍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实际居住地址与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房产地址一致。如房屋产权为多人共有,适龄儿童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2)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等非住宅性质的用房及不符合实际居住条件的新建住房,均不作为入学条件。每套住房(包括租住房屋)六年内只能有一名适龄儿童在其学区内的小学就学(多胞胎和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直系亲属多人共有房屋产权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份额比例应超过50%(不含)。
(3)适龄儿童具有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户籍,但户籍和父母或监护人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不一致的,以父母或监护人及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位置为准。适龄儿童户籍与监护人不在一个户口簿上,无法认定血缘关系的,须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4)有房但无房屋所有权证的,须出具住建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合同和购房票据或银行贷款抵押手续(还贷手续)。不具备入住条件的新建住房不作为入学条件。
(5)拆迁户子女入学。持有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的房屋拆迁人员,其子女原则上报名回迁地所属学区学校。因故不能到回迁地学校就读的,凭回迁协议、实际住所居住证明,也可根据现租住地入学,如租住地所属学校空余学位不足以容纳,由教体文旅部根据学位空余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具有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户籍,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确无实际住房,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且三代户口同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地,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址入学的,以祖辈房产位置为准。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儿童本人须提供在德州中心城区无住房证明。
(2)适龄儿童具有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户籍,监护人无房产,租住房屋居住的。租住时间须三年以上,且所租住的房屋为家庭唯一住所,以租住房位置为准。监护人须提供适龄儿童家庭成员在市级不动产管理部门开具的德州中心城区无房证明、经过公安机关备案的租赁合同、所租住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件、房主身份证原件、以及其他入住的相关信息。在报名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下,由教体文旅部统筹协调安排到其他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居住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内,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来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方式一:电脑或手机登录网址(http://120.224.193.79:9003/dzyhzs/),或手机微信扫下方“运河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入口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方式二: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登录后在“学生教育”专栏中,选择“运河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去哪上小学
来我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务工地址,按照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学区划分办法,到学区所在指定学校就读。(按照招生计划及学位摸底等情况,居住在抬头寺镇直、卧波小区、大赵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到张庄小学就读。)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所提供的相关证明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不包括户籍为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入学提供的相关证件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居住证。
赵虎镇、抬头寺镇的居住证应为德州市公安局运河开发区分局核发;新区办的居住证为陵城区公安局核发;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
②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实际居住地应与居住证上的信息一致,自购房的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缴费发票;租住房屋居住的,要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儿童本人德州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④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
受雇于我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签订日期在2021年7月1日(不含)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正规的经过备案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镇街政府出具的函件,以及2021年7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⑤原籍无监护条件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或村(居)委会开具盖章,并注明联系电话。证明内容应包含适龄儿童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与适龄儿童关系、原籍监护条件等信息。
网上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均要俱全真实,否则不予接受。
1、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
居住在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辖区内,2015年8月31日(含)前出生的来我区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方式一:电脑或手机登录网址(http://120.224.193.79:9003/dzyhzs/),或手机微信扫下方“运河经济开发区中小学入学服务平台入口二维码”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方式二:下载“爱山东”APP,实名注册登录后在“学生教育”专栏中,选择“运河新区中小学新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提交相关材料。
2、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去哪上小学
来我区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务工地址,按照德州运河经济开发区学区划分办法,到学区所在指定学校就读。(按照招生计划及学位摸底等情况,居住在抬头寺镇直、卧波小区、大赵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到张庄小学就读。)
3、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所提供的相关证明
外来经商务工人员子女(不包括户籍为德城区、德州经济开发区的适龄儿童)入学提供的相关证件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居住证。
赵虎镇、抬头寺镇的居住证应为德州市公安局运河开发区分局核发;新区办的居住证为陵城区公安局核发;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持有,且在有效期内。
②实际住所居住证明。
实际居住地应与居住证上的信息一致,自购房的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与缴费发票;租住房屋居住的,要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及其儿童本人德州中心城区的无房证明与规范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③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④营业执照或劳务合同。
受雇于我区用人单位的,应提供签订日期在2021年7月1日(不含)之前且在有效期内的正规的经过备案的劳动合同;经商人员提供镇街政府出具的函件,以及2021年7月1日(不含)之前核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⑤原籍无监护条件证明。
由户籍所在地镇街政府或村(居)委会开具盖章,并注明联系电话。证明内容应包含适龄儿童家庭成员姓名、身份证号、与适龄儿童关系、原籍监护条件等信息。
网上报名提供的证件材料均要俱全真实,否则不予接受。
咨询电话:姜老师 15589162788
学校咨询处电话:马老师 1340534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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