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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临沂市东兴实验学校一年级招生简章,含招生咨询电话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河东区义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严格控制班额原则。

二、报名工作流程

1)报名条件:年满6周岁(20158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具有河东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或父母(监护人)在学区内有自有住宅且实际居住。

2)所需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房权人的户籍信息;学区内房权信息(不动产权证信息、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

3)报名工作流程: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录入学信息填报申报学区内学校学校核查区教体局及相关部门对适龄儿童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申报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

4)录取办法说明:根据《义务教育法》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学校应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址情况,按照住、户一致优先的原则,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一致,均在学校片区的;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的;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户籍地址与自有住宅不一致,但户籍地址在学校片区的;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自有住宅在学校片区内的(祖孙需在同一户口簿上);非河东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在学校片区内有自有住宅的。

条件中的自有住宅,指适龄儿童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具有住宅房屋所有权证(或通过生效法律文书取得房屋所有权),且已实际交房入住的住宅(截止2021831日)。产权人为共有的,产权份额应高于50%。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政府拆迁还建的,提供政府征收部门盖章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

2.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报名条件:年满6周岁(2015831日前出生),且尚未注册义务教育学籍。身体健康,具备基本学习能力。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父母至少一方持有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且在之后一直按规定办理,原则上连续满一年以上;父母至少一方在河东区务工或经商原则上满一年以上;父母在河东区有稳定住所。

2)报名所需信息:身份信息:原籍户口簿(包含适龄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信息)、河东区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居住证信息。从业信息:在河东区务工者,需有河东区或市属用工单位(或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最近连续满一年(报名时提供参保方身份证号,由人社部门核对审查参保缴费信息)以上;在河东区经商者,需在河东区税务部门进行纳税申报(报名时提供纳税人的身份证号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由税务部门核对审查纳税信息)。居住证、社保缴纳或纳税申报等信息需在2021630日前完成办理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否则,平台读取不到相关信息。

3)报名流程:登陆河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2021年河东区义务教育入学招生专栏”→按照要求进入平台并使用爱山东容沂办”APP验证登录入学信息填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居住证地址,登录平台申报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学校对随迁子女入学报名信息进行比对审查,结合随迁子女监护人居住证、社保、经商纳税时间长短等综合因素,按空余学位情况依次录取至满额教体局复审确认学校确认录取新生、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新生报到、阳光分班。因申报学校学位不足且不服从调剂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或自行申请民办学校。

三、招生范围

杨庄(幸福花城、东来尚城、君悦兰亭、风景嘉园、沂河一英里、东兴花园、房源·印象东城),张庄(东旭第一城、星河港湾、顺和园、农行银桥支行家属院、医药公司家属院、临商银行家属院),巩村(格瑞斯小镇、宝德和园)

四、入学说明

因学校现无新招一年级容纳空间,经河东区教育和体育局研究批准,今年我校小学部新招一年级新生到沭埠岭小学借读,使用沭埠岭小学的校舍资源,由我们临沂东兴实验学校安排师资进行教学和管理,借读时间一年,至多两年,然后返回临沂东兴实验学校本部继续完成义务教育。

五、招生咨询电话与时间

1.招生咨询电话:0539-8382087

2.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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