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根据《高新区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潍高教字〔2021〕5号)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21年招生简章如下:
小学一年级招收2015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小学应届毕业生。
1.招生办法
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优先招收本校片区内第一批次人员,之后若还有空余学位,可招收本校招生片区内的第二批次人员。若第二批次报名人员超过空余学位,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分配学位,仍无学位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招生批次
(1)第一批次。主要指房户一致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有完全产权房产,且房产、户籍登记地址一致的;
②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按搬迁前房产(户口簿、拆迁合同等)所在片区申请学位的;
③学生及父母名下在潍坊市区(包含奎文、潍城、坊子、寒亭、高新、经济、滨海、峡山)无房产,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长期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居住,且学生与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上,户口簿与房产地址一致的;
④房屋权利人为共同共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权证)上只有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或适龄儿童,父母或适龄儿童的份额在50%及以上,且房户一致的;
⑤高层次人才子女。主要包括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人选、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 、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及符合《潍坊高新区支持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潍高发〔2016〕3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⑥现役军人子女。主要包括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子女,驻潍武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潍坊市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驻潍部队院士、改革期间现役转改和专业技术三级以上文职人员子女;
⑦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⑧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
(2)第二批次。主要指学区内有完全产权房产,但学生户籍不在此房产上的(以下简称“单房产”)人员子女。包含下列情况:
①原有房产因旧村改造而搬迁的原住居民子女入学,申请按现居住地所在片区(与原住村不同片区的)学校申请入学的;
②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内购置房产且实际居住,但户籍与房产地址不一致的。
1.信息采集、审核。4月30日—5月18日,可登陆“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登录方式附后)。信息审核结果通过报名平台或手机短信反馈。
2.学位申请。7月11日—7月15日,家长登录“潍坊高新入学”报名平台,确认或选择意愿就读学校。
3.学位安排。7月16日—8月10日,分批次进行学位安排。(民办校按照区文件要求)
4.公示结果。8月15日前。
5.入学办理。完成学位分配的学生,家长可通过“潍坊高新入学”平台获取入学通知书,并于 8月 16日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领取入学须知,办理入学手续。未及时办理入学手续,又未书面说明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1.新生入学均需通过“潍坊高新入学”信息采集平台填报信息,否则将无法获取学位。无法进行网络报名的学生,可带齐相关证件,到学校请招生人员帮助完成信息采集。
2.新迁户口、房产证登记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2021年7月1日至开学前,上述证件新登记或信息发生变化的,根据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3.学校片区内公寓、办公用房、商业用房、期房(并未交付入住)等,不作为入学依据。
4.学生户口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同一户口簿,但空挂于单位、亲戚、朋友户籍上的,不作为入学依据。
5.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登陆“潍坊高新入学”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经审核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按规定入学。
6. 小学入学的,开学前完成防疫接种,上交接种完成证明。如特殊情况不能完成的,请开学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上交接种完成证明。
7.获取高新实验学校学位的小学一年级新生,请于8月16日根据系统提示的时间段到学校现场确认学位,领取入学须知。需要乘坐校车的,现场填写《乘坐校车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1)学生家庭户口本首页、索引、学生本人页,以上三页复印在1张A4纸上,复印格式:A4纸纵向,上面首页、中间索引、下面学生本人页。(2)学区内父母房产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或村委社区出具的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获取高新区实验学校学位的初中七年级新生,请于8月16日根据系统提示的时间段到学校现场确认学位,领取入学须知。
8.潍坊聋哑学校招收听障学生;潍坊盲童学校招收视障学生、孤独症儿童。符合以上条件、范围的儿童,家长于7月10日上午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已有的医学检查资料和医院病历(智障儿童提供近年智力评估和生活能力测试资料,随迁子女一并提供居住证、住所和就业证明),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联系电话:8332591)进行入学评估鉴定。聋哑学校招生电话:8332662,盲童学校招生电话:8381623。
家长可选择下列方式中的一种。进入潍坊高新入学信息采集平台,按提示操作即可。
1.电脑登录网址:https://wfgxedu.wfgxic.com
2.公众号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教育”微信公众号,或扫描“潍坊高新教育”二维码,进入公众号,从底部菜单“教育服务”进入“我要入学”。
3.微信小程序登录入口:微信搜索“潍坊高新入学”微信小程序或微信扫描二维码,进入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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