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报名
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通过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进 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发布等工作,全面实 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8月6日8:00—8月7日 23:59
(2)现场报名:8月21日—8月22日
2.入学年龄。市内各区根据《义务教育法》有关入学年龄的 规定,结合各自实际,综合考虑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教育 资源最大承载量等情况,研究确定各小学的入学年龄。
3.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且父母在郑州市市区有房产的适 龄儿童以及父母一方持有郑州市市区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 子女,可登陆郑好办 APP“教育一件事”,通过确认户籍、房产、 居住证等信息,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未进行线上报名以及线上报名不成功或线上报名审核未通 过的适龄儿童,需进行现场报名。线上报名成功办结的适龄儿童, 不再参加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
①具有市区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须持户口簿、父母 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规定学校履行报名 手续。
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持郑州市居住证、父母一 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 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实际居 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经审查同意,按照相对就 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到相关学校就读。
(二)初中阶段招生
市区初中学校招生工作在市、区教育局的领导和管理下统一 进行,按照市级统筹、区级管理的要求,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1.报名时间。6 月 17 日—19 日
2.报名方式
(1)郑州市区小学毕业生本人或家长按要求如实详细填写 《2021 年郑州市市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报名登记表》,并由家 长签名,提交毕业学校,毕业学校审查相关证件(户口薄、父母 身份证、房屋所有产权证、义务教育证书等),做好小学毕业生 家庭住址的审定工作。家庭住址不在毕业学校所在区的毕业生, 跨区报名由各区中招办统一办理。
(2)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由 本人或家长携带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家庭住址所在区中招办 报名点报名。 (3)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郑州市居住证、父母 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营业执 照、户籍所在地的户口簿、父母身份证,到实际居住地所在区中 招办报名点报名,经区中招办审查同意,分配到相关初中学校就 读。
3.郑州外国语中学招生。
郑州外国语中学是外国语特色学 校,在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同时,部分学生实行推荐生入学制度, 接收外语能力突出的学生,由各区、各开发区小学推荐,区教育 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同意。推荐生计划 6 个班(含英、法、德等 语种),面向中原区 2 个班,面向金水区、二七区、管城区、惠 济区、高新区、经开区、郑东新区、航空港区 4 个班,各区、各 -7- 开发区按 1:1 的比例分配到各小学,各小学在尊重学生意愿的前提 下,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定推荐对象。推荐工作要做 到推荐名额公开、推荐条件公开、推荐办法公开、推荐结果公开, 接受学生和家长监督。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招生工作由审 批地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严禁民办学校自行组 织。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注册入学,直接 录取”。原则上,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行政区域;有 寄宿条件的民办学校,确需超出审批地行政区域招生的,经区教 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批,可面向市区招生。
(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各区、各开发区教育局要会同当地残联,认真摸清适龄残疾 儿童(包括自闭症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行分类安置,确 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 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 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不能 到学校就读的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 学安置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牵头组织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对其接受义务教育的能力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 -8- 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 校。
(五)有关优抚对象子女入学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 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 符合优抚条件的优待对象予以适当照顾;要落实《义务教育法》 及相关政策规定,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对少数民族小学毕业生入 郑州市第六初级中学(原郑州市回民中学)予以适当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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