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任泽区教育局
2020年义务教育学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规范中小学招生行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权利,根据《任县义务教育学段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工作方案》《任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结合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和我区实际,现就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义务教育就学权利;按照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学、加强管理、规范操作,顺利完成招生任务。
二、招生对象
小学招生对象为年满6周岁(出生年月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的适龄儿童。初中招生对象为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三、招生时间
2020年7月28日至8月31日,具体参看《邢台市任泽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安排日程表》。
四、招生办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到服务片区学校现场报名,公办学校按照划定的招生范围应招尽招,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片适龄儿童少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由教育局通过“邢台市任泽区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报名系统”简称“任泽区招生”统一组织实施(可通过微信搜索关注“任泽区招生”公众号进行报名,也可通过电脑浏览器访问地址“http://rzqzs.shidajy.com/stair”进行报名)。附设幼儿园的民办学校,2020年起入园的幼儿不再享有幼儿园直升小学资格。具体报名、录取办法参看《邢台市任泽区2020年民办小学招生报名须知家长必读》。
五、公办学校划片情况
2020年,根据小区开发建设、学校改扩建等实际情况对城区各小学招生服务范围进行了适当调整,乡村小学和初中依旧采用以往划定的招生服务范围。调整后的城区中小学招生服务范围划片情况如下:
区直属第一小学:覆盖东方书香园小区、安平居小区、上东名筑小区、东方花都小区、天广清华苑小区、翠林苑小区,小官庄社区,昌平路沿线。
北街小学:覆盖北街社区,东方花园小区、税苑小区、工行小区、怡和家园小区(一期)、上东国际小区、金泽园小区、御景园小区、中盛澜庭小区、幸福人家小区,昌平路以西政通路以东新兴街路段、东方路以西政通路以东游雅街路段、游雅街以南光明路沿线。三年级招收林庄分校学生。
北街小学林庄分校:覆盖林庄社区、谢屯社区、西豆村社区,莱茵假日小区、公园城小区、枫林绿洲小区,圣水路以东新兴街沿线。
任城镇实验中学:小学部招生服务片区覆盖前西吴社区、后西吴社区、畅屯社区、西许花社区、庙上社区,金色华庭小区、怡和家园小区(二期)、万率时代城小区、家和小院小区,游雅街以北建设路沿线。初中部首先满足本校小学毕业有直升意愿的学生,如有空余学位则与第三中学一起共同服务任城镇片区初中学段教育任务。
西街小学:覆盖西街社区、韩西周社区、西县南(西部)社区,锦绣家园小区、新东方小区、电力局家属院、棉麻家属院、老县委家属院、盛世百和小区,金环市场、商品街、政通路以西建设路以东游雅街路段、政通路以西滏阳路以东新兴街路段、游雅街以南建设路沿线。
西街小学北章固分校:覆盖北章固社区,金鼎世纪城小区、壹号公馆小区、中央公园小区,兴隆街以北滏阳路沿线、建设路以西滏阳路以东游雅街路段。三年级招收南章固、吉庄、辛留寨教学点的学生。
西街小学太平庄分校:覆盖南西社区、于家屯社区、赵庄社区、太平庄社区,润泽未来城小区。
实验小学:覆盖北西社区、北留社区,金厦新城南区、金厦新城北区、上东古韵街南区、上东古韵街北区、天广幸福里小区、襄政皓月小区、荣御新天地小区、上东八号院小区、金厦华府小区,通济路以西人民大街沿线、兴隆街以南滏阳路沿线。
南街小学:覆盖南街社区、西县南(东部)社区,金王府小区、星城国际小区、缔景城小区、缔景名门小区,老大街,通济路以东东方路以西人民大街沿线。
南街小学彰台分校:覆盖彰台社区。
昌平路小学:覆盖东县南社区、南甘寨社区,碧水澜湾小区、舒雅名苑小区、国税局家属院,昌平路以东圣水路以西新兴街路段、东方路以东游雅街沿线。三年级招收北甘寨教学点的学生。
第一实验小学:覆盖大东吴社区、大寨社区、张庄社区。
河头小学:覆盖河头社区。
吉庄教学点:覆盖吉庄社区、柴庄社区、郭家庄社区。
南章固教学点:覆盖南章固社区、锦玉家园小区。
辛留寨教学点:覆盖辛留寨社区、寺庄社区。
前营教学点:覆盖前营社区、后营社区。
北甘寨教学点:覆盖北甘寨社区。
六、录取方式和报名注意事项
请家长到各片区学校报名,学校将按批次依次录取。现役军人、烈士、引进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按照国家优待政策入学。
第一批次(学校服务片区内“房户一致”儿童,包括以下三类):
1.房户一致类:学校服务片区内常住户口(报名前迁入)、监护人有片内房产(房产用途为住宅)、长期实际居住,户口、房产、居住一致,且房产为第一监护人100%产权所有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2.直系三代类:学校服务片区内直系三代同户口同居住(房产为祖辈所有),且适龄儿童第一监护人(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证明材料、户口本等。
3.拆迁户类:学校服务片区内拆迁户且未入住新居的,需提供拆迁征收补偿协议(不含货币补偿协议)、有效回迁证明、户口本等。
第二批次(学校服务片区内“有房无户籍”儿童):
1.学校服务片区有房产无户籍的,需提供房产证、户口本等。
2.学校服务片区房产已竣工入住但尚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房产证明材料(购房合同、交款手续等)以及水电费、燃气费(或取暖费)等常住证明材料。
3.在学校服务片区购买二手房且住房未办理房产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过户手续以及水电费、燃气费(或取暖费)等常住证明材料。
4.学校服务片区内房产证被抵押的,需提供户口本、房屋抵押合同或借款合同,并附带水电费、燃气费(或取暖费)等常住证明材料。
第三批次(“有户籍无房产”、随迁子女):
1.有户籍无房类:学校服务片区有户籍无房产的,需提供户口本等。
2.随迁子女类:符合在我区就读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需提供户口本、居住证(或务工证明<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等>、租房合同、水电费、燃气费<或取暖费>单据等常住证明材料)等。
七、招生要求
(一)凡儿童监护人提供虚假信息导致学生不能办理电子学籍的,由当事人承担后果。
(二)学校擅自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由学校负责劝退。
(三)原则上小学班额控制在每班45人以内,初中控制在50人以内。
(四)所有残疾儿童可根据身体状况选择接受义务教育方式。身体条件适于随班就读的,监护人应送其进入片区学校就读,学校不得拒收;身体条件不适于入学的,要通过送教上门、远程教育等方式保证其接受教育,片区学校要为其建立学籍。
(五)各学校实行均衡编班,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以及任何形式的“实验班”。
(六)严禁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教会学校”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招生过程中,学校要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逐一入户核实调查,核实无误的,各学校于8月底前向被录取适龄儿童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通知书》。通知书一定要送达学生家长,并保留好存根。
2020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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