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时间
2020年5月11日
至2020年6月30日
办理流程
1
提出积分申请
当年度新居民子女需就读公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规定时间内,向现居住镇(街道)新居所窗口提出积分申请,填写《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申请表》,并提供必备材料和选择材料(详见宣传资料《新居民积分入学申请所需材料》)。
2
受理申请
各镇(街道)新居所窗口对申请人提交的各类材料进行核对,确认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将申请人信息录入“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系统”,退回原件留存复印件,建立申请人积分档案,受理成功后以发送短信至申请人手机的方式确认。
3
审核评分
县新居办对各镇(街道)受理窗口录入的申请人信息及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初审通过后提交各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并评分(审核时间为10个工作日内)。
4
积分公示
规定时间内,县新居办将全县申请人的积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新居民申请人可登陆网址:
122.225.45.63:8080
10.40.60.48:8080,进行个人积分查询,也可以持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窗口进行个人积分查询。
5
发放积分卡
新居民申请人对积分公示无异议的,由县新居办通过短信通知申请人到各镇(街道)新居所窗口领取《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个人积分卡》。
6
入学预报名
规定时间内,新居民申请人根据居住地镇(街道)公办学校公布的新居民子女学生招生计划和招生方案,持《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个人积分卡》、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居住证和其他相关材料,到学校进行入学预报名。
7
录取办法
新居民子女入学预报名后,各学校根据《嘉善县新居民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录取办法进行录取工作,新居民根据通知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
证明材料
1
必备材料
1.身份证明 :申请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家庭关系证明 :申请人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或丧偶证明),子女关系证明(出生证、收养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2
选择材料
1.年龄状况积分:提供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
2.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积分 :提供本人在本县缴纳社会保险(必须五险共缴)缴纳证明、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
3.租住合法居住房屋积分 :提供本人或配偶出租房屋旅馆式平台租赁登记凭证或商品房租赁备案凭证;
4.文化程度积分 :提供本人学历证明或学历验证证明;
5.技能情况积分 :提供本人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企业人才、重点人才积分 :县规上企业中层及以上职务证明,县重点人才引进文件;
7.住房情况积分 :提供本人或配偶在本县自购房产权证明;
8.持居住证情况积分 :提供本人《浙江省居住证》;
9.就业企业积分 :提供本人在本县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A类/B类(规模以上/规模以下)就业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
10.专利创新积分 :提供本人授权公告为嘉善的发明专利证书;
11.纳税情况积分 :提供本人为企业法人(或股东,合伙人)或本人为个体工商户的上一年度纳税证明;
12.社会贡献情况积分 :提供本人近3年内在本县参加志愿服务证明,登记、捐献造血干细胞,义务献血,慈善捐赠等情况证明;
13.表彰奖励情况积分 :提供本人近3年内获得镇(街道)级、县级、市级、省级及以上表彰奖励情况证明;
14.申请人根据《嘉善县新居民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2020)》,提供其他相关证明资料。
注意:申请办理积分入学时,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
嘉善县新居民
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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