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省、市义务教育招生工作通知精神,结合《承德高新区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办人民所期待的、更好的教育为目标,规范操作,推进“阳光招生”,确保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特制定《承德高新区阳光四季小学2020级一年级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收高新区阳光四季小学片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片区
三、招生审核
按照《承德高新区关于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阳光四季小学对符合以下条件、且已做过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进行招录,需要提供如下材料:
第一类:具有城区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的适龄儿童。
家长必须提供: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一起的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明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无本片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区直部门、驻区机关单位以及属于引进人才方面人员子女。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享受教育优待政策人员子女。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能证明应该享受教育优待政策的相关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城区内购房家庭子女。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房产证(如果使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儿童和父母[至少一方]户口必须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及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凭证(如为购房合同需提供法定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能证明已入住的水电费、取暖费等缴费凭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二手房交易未完成的需提供正规机构出具的公证书。
(4)外来经商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适龄儿童父母在高新区注册半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营业场地或摊位半年以上租赁合同(含租赁发票)以及2020年1月以来的连续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中的适龄儿童。家长必须提供:户口本、儿童的出生证明、儿童免疫接种证、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城区内的)签订半年以上的正式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在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自2020年1月以来连续缴纳的“三险”(即养老、医疗、失业)凭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证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报名地点
承德高新区
阳光四季小学
五、咨询电话
0314—556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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