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0〕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长办发〔2016〕5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政办函〔2017〕27号)等文件精神,确保2020年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保障教育公平,规范招生管理,特就今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公示学区,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
原则上辖区内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三、曙光路小学学区范围
1、韶山路以东、朝阳路以西、解放路以南、人民路以北的区域(不含通发公寓)。
2、向韶街以东、平安街(即长铁一中南北垂直线)以西、五一路以南、解放路以北的区域(不含曙光路粮店宿舍)。
3、向韶街以西的向韶村居民小区。
注意:橘黄色部分为曙光路小学学区范围。
四、生源类型及入学证件
1、有房有户
入学条件:
①适龄儿童家庭(仅含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下同)有学区内住宅房产,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②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在长沙城区(望城区除外,下同)。
入学证件:
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
2、有户无房(第一类)
入学条件:
①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一直在学区内;②适龄儿童家庭在长沙城区无住宅房产,实际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或租住在学区内。
入学证件:
户口簿;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的长沙市无房证明;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
入学条件:
①适龄儿童父母因组织或人事部门批准工作调动、部队转业、人才引进等原因在长沙城区工作;②适龄儿童本人户籍已迁入学区内;③适龄儿童家庭在长沙城区无住宅房产,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或租住在学区内。
入学证件:
户口簿;适龄儿童父母的工作证明;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
3、有房无户
入学条件:
①适龄儿童家庭在学区内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②适龄儿童本人户籍未迁入长沙城区。
入学证件:
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
4、有户无房(第二类)
入学条件:
①适龄儿童本人户籍迁入学区内;②适龄儿童家庭在长沙城区无住宅房产,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或租住在学区内;③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就业。
入学证件:
户口簿;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的长沙市无房证明;父母合法有效的从业证明(如本人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
5、无房无户
入学条件:
①适龄儿童本人户籍不在长沙城区;②适龄儿童家庭在长沙城区无住宅房产,实际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或租住在学区内且办理居住证一年以上;③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长沙城区务工并参加了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年以上。
入学证件:
户口簿;父母身份证;父母在芙蓉区的居住证;父母的长沙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适龄儿童本人与父母的长沙市无房证明;儿童的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学前教育证明等(居住证上的签发日期为2020年3月及以前并在有效期内,而且养老保险至少从2019年9月起至今连续参保未停缴)。
说明:
1.以上所述房屋均为适龄儿童家庭的住宅性质房产。
2.关于持共有住宅产权的家庭子女入学约定:
(1)持共有房屋产权证的业主,房产共有人只能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本人或父母;
(2)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产权份额在30%及以上的按“有房”参与相应生源类型排序录取;
(3)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产权份额不足30%的,如果该共有房产为儿童家庭唯一住宅房产,则按“有房”参与相应生源类型排序录取;
(4)儿童本人或父母持有产权份额不足30%且儿童家庭另有全产权住宅的,不纳入生源排序,在学校有富余学位的情况下按儿童本人及父母所有的产权份额从大到小排序录取或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富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请微信关注“长沙不动产登记”公众号后自行查询并打印《长沙市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作为不动产查询证明或无房证明。
五、具体安排
本校学区内符合条件的第1、2、3、4类生源适龄儿童现场资格复审及报名
时间:5月23日
地点:曙光路小学
符合条件的第5类生源适龄儿童现场资格复审及报名
时间:6月13日
地点:曙光路小学
招生咨询接待及转学插班生登记
时间:5月21日(周四)下午
时间:6月11日(周四)下午
时间:7月10日(周五)下午
地点:曙光路小学传达室
六、其它
1.各小学的学区公示在芙蓉之窗政务公开栏目(www.furong.gov.cn)、各学校网站及学校门口。
2.全区统一以校为单位设立招生咨询接待日,并在各校门口公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为家长提供咨询服务。
3.符合上表“入学条件”的转学插班生,请在规定时间到学区内学校进行咨询、登记(毕业年级除外)。需携带的证件除上表“入学证件”中列出的外,另需携带原就读学校打印并盖章的全国学籍证。
4.曙光路小学招生咨询电话:84125370—8815。
5.其他招生等事项,请关注长沙市芙蓉区曙光路小学微信公众号,注意及时更新的信息。
芙蓉区曙光路小学(免章)
2020年5月
Copyright © 2019 百思威科技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