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招生入学政策,保障本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2.坚持公平公正。严格规范管理,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切实保障招生入学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坚持公办民办平等对待、公平发展。
3.就近免试入学。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面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公办学校招生按照“相对就近、分块划片”的方式进行;民办学校按照“统一报名,超员摇号”的方式进行。
4.上限控制原则。严格按照省、市消除大班额规定控制办学规模,不突破标准招收新生,不突破标准安排插班生,合理统筹调剂适龄儿童入学。
5.依序录取原则。按照生源户口与房产情况分为“房户一致、有房无户、有户无房、无房无户”四类,依次排序录取。
1.岳阳楼区梅溪乡滨湖村(除大王组)。
2.岳阳楼区联港路范围住宅:保利·堂悦、恒金国际、锦绣新城、建工芭蕉湖壹号、锦港花园、梅溪安置小区、芭蕉湖安置小区。
3.临港汽配城正式职工子女。
4.东方红·滨湖小学配套幼儿园
(大拇指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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