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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吉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20]5)、《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保莲花山度假区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结合度假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义务教育法》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做到免试就近入学、公开透明操作、强化监督规范,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合法入学权益,不断提升莲花山度假区百姓教育获得感,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严禁”和长春市招生工作“十不准”,落实国家、省、市招生政策和纪律要求,确保招生工作依法依规进行。

(二)坚持公正公平。义务教育招生入学相关政策、片区划分、操作程序、时间节点等信息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各方监督,做到政策公开、过程公正、结果公平。

(三)坚持区级统筹。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实际,出台招生方案,把握基本原则,制定宏观政策,进行科学指导,强化过程监管。

(四)坚持学校负责。各学校是实施义务教育的责任主体,要履行责任,签订招生入学工作承诺书,对学区内招生入学工作负总责。要结合实际制定招生方案、完善相关政策、压实工作责任、破解难点问题、有效组织实施、确保平稳有序。

(五)坚持部门联动。教育局联合公安分局、建委等相关部门共同做好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资格审核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全力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长教联[2017]10号)、《关于印发〈长春市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指导意见〉的通知》(长教联[2019]34)以及《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施办法》(长莲教联[2019]1号)的要求,确保协调配合、规范有序。

(六)坚持划片入学。区教育局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结合实际,按照三个乡镇行政区自然划分为三个学区,2020年学区不做调整。中小学实现100%划片入学。

三、入学条件

(一)小学:凡年满6周岁(2014831日前出生,含831日),且具有莲花山度假区户籍或具有莲花山度假区有效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均可入读莲花山度假区小学。

(二)初中:凡具有莲花山度假区户籍或具有莲花山度假区有效居住证,并已经完成小学阶段义务教育的毕业生,可入读莲花山度假区初中。

四、招生录取办法

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依法保障辖区内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同步进行招生。招生录取分四步进行,即全员信息登记审查、全员网上报名、分阶段录取和统筹安排。公办学校、民办学校录取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录取申报公办学校且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和申报民办学校且通过注册及电脑随机录取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第二阶段度假区按照“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对申报民办校但未被录取的和第一阶段不符合“两个一致”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不符合“两个一致”的,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实际安排入学。第三阶段录取通过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获得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

公办学校招生按学区划分方案组织实施,即实行划片入学(入:即入校报到;学:即学习期间)。划片入学应当符合“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应与其父母户籍一致,户籍地址应与实际居住地址及父母的房屋权属证明一致。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城区、开发区无住房,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和祖父母(外祖父母)三代人户籍与家庭住房一致,新生自出生之日起,即落户在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上并实际居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视为符合“两个一致”。

五、招生程序

(一)信息登记审查

1.信息登记

5139:00-1917:00,所有申报公办学校入读或申报民办学校入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信息登记系统”,按系统提示和要求,完成网上信息登记。

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完成信息登记的,可于5209:00-17:005219:00-17:00,持户口或本区有效居住证到莲花山度假区招生办(长春市第85中学院内)登记信息。

未按规定时限(5211700)完成信息登记的,不能参加网上报名,由度假区教育局结合实际于717-21日统筹安排入学。

2.信息审核

52225日,公安部门审核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信息,教育部门比对申报入读初中的适龄儿童少年学籍信息。

3.资格审查

526-67日,度假区教育局依据学区划分方案和信息审核结果向学校下达学位审核名单。

采取部门联动方式,组织学校按照“两个一致”原则对适龄儿童少年的户籍(居住证)、其父母房屋权属证明、实际居住地及申报入读初中的适龄少年学籍信息进行审核。

4.告知资格审查结果

68-9日,各公办中小学校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审核结果及公办学区学校“两个一致”审查结果告知给家长。

(二)网上报名

6169:00-1717:00,所有通过信息审核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需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进入“公办学校”报名端口或“民办学校”报名端口报名,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得兼报。选择申报民办学校的,只能在系统提供的学校中选择一所进行报名。

未按规定时限(61717:00)完成网上报名的,不能参加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教育局结合实际于717-21日统筹安排入学。

(三)录取报到

1.第一阶段录取

1)公办学校

618-20日,度假区对符合“两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少年派送学位,由学校通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于62415:00前到学校报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2)民办学校

62215:00-23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changchun.gov.cn),点击“长春市2020年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录取结果网上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被民办学校录取的,62415:00前到民办学校报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由教育局717-21日统筹安排入学。

2.第二阶段录取

628-29日,度假区按照“两个一致”优先原则,对申报民办校但未被录取的和第一阶段不符合“两个一致”未被公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录取。不符合“两个一致”的,度假区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住址、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招生实际安排入学。学校通知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于63015:00前到学校报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3.第三阶段录取

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电脑派位。如度假区公办学校和其他城区、开发区民办学校有空余学位,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

71日,度假区各学校统计、上报公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情况。

72日,市教育局公布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数额、网上报名时间及报名办法、录取时间及网上查询办法。

739:00-617:00,按照自愿原则,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系统”,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不能兼报,在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中只能选择一所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710-11日,度假区教育局下载“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报名系统”中的报名数据信息,形成数据库。

71310:00,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做好本区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工作。报名人数未超过空余数额的,全员注册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空余数额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71315:00-1417:00,登录“长春市教育局”官网,点击“长春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空余学位录取结果查询系统”,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进行查询。

71615:00前,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学校报到,领取《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并办理入学手续。未在规定时限报到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由度假区教育局717-21日统筹安排入学。

(四)统筹安排

717 -21日,度假区教育局对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