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我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按照《2020年沈阳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形势,2020年一年级新生入学普查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请家长做好参加普查准备。
1.年龄条件: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含)出生的儿童;2013年8月31日前出生,未注册过学籍且已提交延缓入学申请的儿童。
2.房户条件:有沈北新区已实际居住房产或有与父、母同户的沈北新区户籍(户主为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或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子女。
网上填报时间为2020年6月22日9:00--2020年6月26日16:30;线下核验的时间及地点由平台发布,请关注平台消息。
入学普查填报流程
1.详细阅读本“通知”并确保获悉通知内容。
2.微信扫描“沈北新区入学管理平台”的二维码。
3.进入平台首页后,点击“入学普查”再点击“一年级入学”进入普查页面,按要求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照片。
4.核对完信息后点击“保存”,核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每生限报一次,提交后不能修改。
5.提交成功后,系统将对提交信息与数据库信息进行比对核验。数据不匹配或信息未经“验证”填报的将进行线下核验原件和提交复印件,时间、地点及组织方法请登录平台查询。
入学普查上传照片需准备的材料
(一)户口材料。学生户口簿原件(首页、户主页/父母页、学生本人页)。
(二)出生证明原件。
(三)房产及相关材料。
1.已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并取得房证的:
①房产证原件(住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
②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需结婚证原件。
③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
2.已有沈北新区实际居住房产但未取得房证的:
①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契证或完税证明(住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
②入住通知单、该房产的煤水电取暖任一生活缴费单据。
③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需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
3.已有沈北新区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的:
①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或房屋认购书、入住通知单、房屋缴费发票或收据、该房产的煤水电取暖任一生活缴费单据(住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的,需学生、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户并提供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的父母双方本市无房证明)。
②如房屋所有人属单独所有,需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
4.有沈北新区户口无沈北新区已实际居住房产的:
①有已备案期房的需提供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不需要提供房产资料。
②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
5.无沈北新区房产和户口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子女(含租住沈北新区廉、公租房住户子女)的:
①父母双方沈北居住证原件或领取凭证原件。
②父母双方工作证明原件。
③租房协议(合同)原件。若是租住沈北新区廉、公租房的住户,需另提交本年度房租收据。
④只能提供一个监护人居住证或工作证明的,需结婚证原件;如夫妻双方离异状态,需离婚证原件、离婚协议。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原件。
1.准确提交资料。线上普查时,需上传上述材料照片;线下核验时,需携带原件并上交一份复印件。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传并提交第2、3、4、7、20、21页;户口簿如户主不是父母,需上传并复印父、母页。
2.规范资料排序。资料照片上传顺序及复印件装订顺序要按照本通知中准备材料对应的序号排序。
3.按时参加普查。不按时参加普查将会对新生相对就近入学安排和教材预订造成影响,请家长严格遵守普查时间。
4.公办民办(私立)学校同步招生。选择沈北民办(私立)学校的一并参加本次普查,否则不能被民办学校录取。
5.落实优待政策。符合优待条件的防控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子女、现役军人子女、人民警察优抚对象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由申请人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实行公文办理程序,不接待个人办理。
6.关注平台信息。新生入学政策及工作安排等信息将由平台陆续发布,请家长及时关注并按时完成。
1.填报地址应与房产证件或户口簿地址相同。若因信息填报错误导致出现影响孩子入学等情况,由家长自行负责。
2.无房无户的外省市来沈北务工人员子女,到指定接收学校入学;有户无房的按照户口所在地统筹安排。
3.2020年沈北新区学位紧张的学校要求房产已实际居住,学位不充足时按照以下顺序安排:①房户合一;②房户不合一,以房产为准(按取得房证或已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时间先后排序安排,对未安排的新生统筹安排)。
4.选择沈北民办(私立)学校就读的适龄儿童需具有沈北户籍;外省市户籍的适龄儿童需本人及其父母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有有效期内的沈北居住证(或居住证申领凭证)。根据所报志愿,结合学校计划招生人数和实际报名人数,实行等额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已经被民办(私立)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另行录取。未被民办(私立)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正常安排公办学位。未报民办(私立)志愿的,视为自动放弃民办(私立)学位。
5.现场核验信息的当天,每生仅限一名家长持相关材料进入。请家长现场扫描并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戴口罩、保持规定距离,遵守现场引导、分流等安排。
6.《2020年沈北新区新生入学学区划分方案》尚未出台,往年的学区划分方案对于本年度不具备实施效力。
咨询电话:89614418、8986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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