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根据《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20】6号)文件精神,和《南昌经开区义务教育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洪经教字【2020】77号)文件精神,今年经开区实行网上报名招生,为了让广大家长更加清晰便捷地完成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二、生源认定
前进村及飞鸿大街的适龄儿童。
第一: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第二: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 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 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毕业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 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第五: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 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小学毕业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小学毕业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三、报名流程
报名程序分网络报名、网络材料初审、现场审核三个阶段。只有完成网络报名之后,才能进行后续审核。
1.报名方式
电脑pc端:家长可登录(http://jkqbm.nclksoft.cn),进入报名入口报名。提醒:(请勿用手机、平板登录此网址报名,内容会出现显示不全的情况)
手机、平板微信端:关注微信公众号“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微信公众号——“幼升小”——“报名入口”进入幼升小报名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网络报名时间:8月1日—8月7日(如报名信息内容有误需在8月7日前完成修改)
3.网络材料初审
(1)8月13日前区教体局和区属各学校对家长申请的报名信息进行后台初审。
(2)8月14日-8月15日,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核查生源入学材料信息。
(3)8月16日家长通过经开区小学新生报名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询初审结果,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现场审核
(1)报名系统审定为前四类的生源,8月21日—8月23日,由家长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复核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2)报名系统审定为五类及以后的生源,8月17日—8月20日,由家长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经开区教文体办对入学材料进行区级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于8月26日通过经开区小学新生报名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看复核面审学校。8月27日—8月28日,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复核面审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4.录取时间:8月29日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5.补报时间:逾期未进行网络报名登记的,家长于8月24日进行网络补报,区教办或区属各学校8月25日对网络补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招生学校限额余量,予以协调和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四、报名材料:
(一)适龄儿童是南昌市城区户籍(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红谷滩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卡
4.家庭实际住址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租赁合同须到经开区房管局备案方可有效,小产权房、农房办不到正规租赁合同的须出示村镇两级证明。)
(二)适龄儿童是非南昌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卡
4.居住证(到居住辖区派出所办理,办理儿童或其父母均有效)
5.家庭实际住址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租赁合同须到经开区房管局登记备案方可有效,小产权房、农房办不到正规租赁合同的须出示村镇两级证明。)
6.南昌市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7.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报名材料补充说明
1.户口簿:若父母和学生的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须提供涉及父母和学生的相关户口簿;对户籍不在一起无法说明法定关系的,需补充结婚证等佐证材料;对学生家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如房产证非父母及学生本人所有,需要提供房主与学生本人关系证明;租凭合同必须为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对出现房产和户籍上地址门牌号不统一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出的新旧号码为同一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3.对提交小产权房、农民公寓、商品房购房合同等家庭实际住址证明材料,常住地址信息模糊的学生,还需提供佐证材料(可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煤气、宽带、闭路电视等一至两项票据进行佐证)。
4.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学生父亲或母亲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居住证(须提供学校学区范围内地址的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或其母)、工商营业执照和合法劳动用工合同(若在南昌务工的随迁子女须提供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的合法劳动用工合同;若在南昌经商的随迁子女须提供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的工商营业执照。)、社会养老保险缴纳(须提供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南昌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在户籍地缴纳的社保凭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
6.所有材料必须由小孩父母其中一方办理。(即全部是父亲或全部是母亲的材料)。
五、注意事项
1.经开区2020年实行小学网络招生报名工作,不收取家长任何费用。
2.凡提供假房产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及指定学校就读。
3.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小学生不能留级,已经上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学籍核查,发现作假者,一律不录取,退回原学校。
4.根据南昌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办理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租赁房未满一年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由区教办依据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入学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5.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租赁房屋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6.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纳、居住证、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材料有效时间未满一年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7.对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我办将按生源类别顺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统筹安排)。
8.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入学当年4月30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三年之内再次使用该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六、其它提示:
1、 微信报名家长请根据提供的合法常住固定住所地址(不动产证、房产证、居住证或房屋租赁合同)选择学区范围内对应学校报名。如有重复申请学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料审核、面审、到学校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申请学位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如学区范围内生源超出学校接纳能力,区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生源类别、学位情况和家庭实际住址,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生源偏松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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