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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一年级新生 小学入学指南

南昌县新城学校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新生入学信息采集公告


一、招生地段


 

新城学校一部(景城名郡):

小学招生范围:景城名郡楼盘住户子女。

初中招生范围:景城名郡、新力愉景湾、奥林匹克花园楼盘住户子女。


新城学校二部(居住主题公园):

小学、初中招生范围:居住主题公园、金沙逸都、新力上园、平安象湖风情、绿地山庄楼盘住户子女。
 

二、信息采集对象


 

小学一年级:学校信息采集地段范围内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

初中一年级:学校信息采集地段范围内的当年小学毕业生。
 

三、信息采集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7月7日—12日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地点:新城学校二部(海嘉路)

思启楼一楼信息采集区(小学)

思学楼一楼信息采集区(初中
 

四、入学信息采集规定
 

1.学生入学信息采集时,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因特殊原因一年以上未办理房产证的住宅购房合同,提供了连续三个月按规定缴纳水费、电费或燃气费凭证,经学校工作人员上户核查确实入住)且权证性质为住宅,办理时间截止入学当年的4月30日。

2.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搭户、空挂户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4.监护人有多套房产的,须在学校信息采集截止日期之前自行确定一套房产作为义务教育入学依据。

5.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4月30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依据。

6.适龄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户口在城区,实际居住地为租(借)房的,应提供县行政审批部门备案的租(借)房合同且租(借房时间期满一年(计算截止时间为入学当年4月30日),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如经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另有房产的,则按其房产住址分配义务教育学位,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7.进城务工、经商非本地户籍随迁子女学生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必要的条件下,补充提供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信息采集时,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所提供的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用工单位社保缴纳凭证、居住证,符合规定的劳动用工合同,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并且租房合同需在县行政审批部门正式备案方可有效,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如经查实该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另有房产的,则按其房产住址分配义务教育学位,租(借)房未满一年的,由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其地段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入学信息采集必须真实有效,凡提供假房产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五、家长需携带以下信息采集相关资料
 


(所有材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小学一年级新生: 

身份证(监护人、房产证持有人)、家庭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持有人、适龄儿童)、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结婚证(户籍关系不清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材料。

 初中一年级新生: 

身份证(监护人、房产证持有人)、家庭户口簿(监护人、房产证持有人、小学毕业生本人)、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结婚证(户籍关系不清需提供)、小学毕业证等相关材料。


 

六、正式报名时间

信息采集后,经审核符合报名招生条件的学生和家长需到学校现场报名确认,报名时间:

2020年8月2日—5日(第一次报名)

2020年8月24日-28日(第二次报名)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七、温馨提示


 

信息采集期间,家长入校应带好口罩,进门测温,人与人之间保持间隔一米的距离。按现场教师指引提交材料,如遇人多,请耐心等待,谢谢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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