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泊寺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
我校坚持以国家和省市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学校为目标,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按照适龄儿童划片、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依法实施阳光招生。
一、 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辖区内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范围:
鸿雁路以西;太和路以东;西京街以北;恒安街以南。(春和园小区、太和家园小区、御泰苑小区、宁丰小区)
三、入学条件:
入学基本条件:具有学区内随同父母的正式户籍、正式房产手续或新建小区购房手续(通过专业部门正式竣工验收的房屋)或拆迁安置手续,且须房户一致,期限为一年以上。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31日前。学校学区内的二手房住户须具备三年以上房户手续。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前。
审验需提供的手续有:
①学生户口簿;
②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不动产)证,购买新建住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的需提交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③随迁子女提供居住证(居住卡)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
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或其他原因不能说明与学生的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
各位学生家长提交的户籍、住房手续及其它相关佐证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如经户政、房管等部门查证落实确属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相关学校录取资格。
四、入学梯次:
具体入学梯次顺序为:
(1)完全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适龄儿童;
(2)房户时间不足的适龄儿童;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房户迁入时间不足。
(3)单迁户学生。即符合其它基本条件,但学生户口没有随同父母。
(4)房户不一致的学生。分两种类型,依次为: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学区但属于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住房在学区,户籍不在招生学校所在行政区域范围内。
(5)有户无房学生。学生户籍在学区,但无正式房产手续。
(6)挂靠户学生。即户籍落在其他亲友户口上。
(7)无房无户学生。
(8)与我校学区有关的其他类别学生。
五、报名时间:
6月22日起家长携带相关手续到学校门口进行摸底报名。(上午:9:30——11:00:下午:3:30——5:00)
六、转学生报名:
我校现招收符合转学条件的二到五年级转学生,即日起可报名。
七、咨询及监督电话:
杨校长:13353525664
张老师:1593520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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