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学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及越城区教体局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2020学年皋埠街道中心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皋埠街道范围内有常居户口,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符合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条件或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大桥校区招生对象为四类:
第一类:中心小学施教区适龄儿童。
第二类:拆迁安置并居住在中心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第三类:其监护人在中心小学施教区有产权住房,并实际居住,按规定办理借读手续的适龄儿童。
第四类:户口在越城区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其父母(监护人)在皋埠镇工作并实际居住,或者其父母(监护人)对皋埠镇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较大贡献,按规定办理借读手续的适龄儿童。
(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新桥小学招生对象为:
符合绿卡条件的适龄儿童。
上蒋小学招生对象为:
上蒋小学施教区适龄儿童。符合绿卡条件或借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各校施教区
皋埠街道中心小学:集体村、西鲁村、南畈娄村、漫池村、东林村、阮家湾村、朱家泾村、鲁家泾村、黄泾村、山前徐村及银春社区、银兴社区、银桥社区、坝头山村、新桥村、樊江村、吼山村、藕泾村、西湖岙村、前孟葑村、后孟葑村。 2.上蒋小学:胜利村、上蒋村、东杨湾村、腰鼓山村。 原皋北完小施教区小皋埠村、高平村、仁渎村、大皋埠村实行双学区,这四个村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皋埠街道中心小学就读,也可选择东湖街道的三所学校就读。
因攒宫小学整体拆并,户籍在原攒宫小学学区攒宫村、牌口村、皇埠村、下堡村,县茶场的适龄儿童可以选择上蒋小学就读,也可选择皋埠街道中心小学就读。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预报名
所有新入学的适龄儿童均需进行网上预报名。适龄儿童少年网上预报名时请准备好本人及监护人家庭户口簿(若户主不是监护人还须提供本人出生证明)、父母婚姻证明、学籍信息表等材料(小学入学须提供随迁子女预防接种卡可在学校现场验审时直接提交,不用在预报名平台中填报)。通过手机打开“浙里办”APP中“越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事项进行在线办理。预报名时须仔细阅读有关招生要求,认真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选择就读区外学校的户籍生,请网上预报名后至户籍所在地学校完成报备。
网上预报名分批次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网上预报名操作的具体时间节点详见网络平台公告栏。
网上预报名时间:
批次 |
预报名对象 |
预报名时间 |
第 一 批 |
越城区内幼儿园 应届毕业生 |
6月19日—24日 |
第 二 批 |
非越城区幼儿园 应届毕业生 |
6月28日—7月4日 |
第一批预报名截止日后取得产权证、户籍的学生等 |
若利用伪造证件、证明材料入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及借读资格,退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涉嫌违法的,报公安部门处置。
(二)录取工作
1.网上预录取
预报名信息经有关部门核准后,统一按招生政策进行预录取,预录取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完成。
7 月 15 日前,完成学校第一、二批报名的户籍生预录取工作。
7 月 25 日前,完成未被民办学校录取且要求在皋埠街道就读的入学对象和借读生、随迁子女“绿卡生”预录取工作。
已成功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在预录取工作后通过“浙里办”APP 查询预录取结果。
2.现场核验录取
计划于 8月4日户籍生和借读生组织现场报到(按划分学区在皋埠街道中心小学大桥校区和上蒋小学报到),8月5日和8月6日绿卡生在新桥小学现场报到,被预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凭录取通知短信到相应学校现场报到,核验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浙里办”APP上传的材料及儿童预防接种证,所有材料需原件与复印件),办理正式录取手续。
四、招生工作原则
1. 坚持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依照施教区范围招生,确保辖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2. 坚持免试免费入学的原则。小学招收新生不进行任何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施教区范围、招生结果等向学校及社会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 坚持以街道为主,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本街道实际情况,制定借读条件及办理办法。
五、其它事项
1.每一批次网上预报名截止日后,原则上不能再修改相关信息。各校不得另行组织报名招生,不得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2.户籍生学区住房产权取得与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3.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层次人才(集成电路产业人才)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抚对象子女根据有关政策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同胞、华侨华人、外籍人员子女等入学,按有关规定办理。
4.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或免予入学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应由家长或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后至户籍所在地学校递交本人申请书、病历等材料,经学校审核同意,并报区教体局批准备案。缓学一般为一学年,缓学期满仍不能就学的,应当重新提出缓学申请。
5.利用伪造证件、过期权证等虚假材料入学的,一经查实,借读生、随迁子女“绿卡生”返回原籍就读,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材料提供人员的主管部门和纪检监察部门。涉嫌违法的,报公安部门处置。
6.其他特殊情况,参照有关文件和原则处理。
六、招生工作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招生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及组织工作,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顺利圆满完成2020学年招生工作。中心小学对下属完小的招生工作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及借读条件和报名办法,报区教体局备案。
2. 注重宣传服务。设立学校招生工作咨询、监督电话(咨询电话:大桥校区88300653孟老师;樊江校区89185166田老师;新桥小学88774858陆老师;上蒋小学88754398章老师。监督电话:88084190朱老师)。加强与镇、村(社区)、家长、社会的沟通,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家长、社会的理解和支持,为社会提供招生咨询服务。
3.加强学籍管理。各校要规范建立新生学籍档案,并按照学籍电子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按时完成电子学籍库信息更新工作。
4.严肃工作纪律。各校必须严格执行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不得擅自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不得违规招生,不得举办重点班、快慢班等。加强廉洁自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格落实阳光招生相关程序。对违规招生的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附件1:皋埠街道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2020学年皋埠街道中心小学“借读生”资格确认及网上预报名办法
附件3:2020学年皋埠街道小学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绿卡生”资格确认及网上预报名办法
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中心小学
2020年6月
附件1:
皋埠街道中心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东方 莫岚
副组长:鲁国富 孟彩凤 田卫东 张晓芳
组 员: 张伟强 蒋丽娜 章美琴 陆建坤 章海明 高建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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