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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一年级新生 小学入学指南

嘉兴市阳光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

学区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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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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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年龄


       小学一年级入学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04

报名条件

   

①新生户籍与父母住宅产权房或拆迁安置房(凭拆迁协议)均在我校施教区内的;

②新生户籍在我校施教区内,父母在我校施教区内无住宅产权房但能提供无房证明的;

③市本级户籍新生其户籍不在我校施教区内,但父母住宅产权房或拆迁安置房(凭拆迁协议)在我校施教区内的;

④经区教文体局认定和统筹安排的各类政策生,按实际居住地就近选择公办学校是我校的;

⑤新居民子女按公交车驾驶员和积分制入读公办学校申请条件经审核通过的,按实际居住地就近选择公办学校是我校的。


05

报名时间及方式


2020年,市本级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全部通过统一的管理平台进行。

第一阶段:报名工作

1.预报名时间:6月13日—22日。

符合条件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其监护人须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手机APP网络报名平台完成预报名。

2. 民办学校报名未成功的学生补报时间:6月23日—24日。

由其监护人携带相关证件到区教文体局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受理。

3.预报名未通过现场确认时间:6月28日。

未通过网上报名平台审核,监护人须携带证件(户口本、房产证等)到报名的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完成报名并审核相关材料。

第二阶段:按批次录取工作

1. 7月12日—17日,公办学校按以下批次录取具有市本级户籍的适龄儿童

①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户籍、家庭住房(以父母住房产权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施教区内并实际居住;

②适龄儿童少年和父母户籍自适龄儿童少年出生日起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无其他产权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房产;

③适龄儿童少年在本文发文前已有施教区内户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学龄儿童少年父母在嘉兴市无产权房;

④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港澳同胞、台湾同胞、华侨华人子女、援疆援藏援青干部子女、回归浙商子女、招商引资投资者子女、区内规上企业高层次员工子女等政策类适龄儿童少年等;

⑤适龄儿童少年有本区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

⑥持市本级户籍的拆迁过渡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如过渡地在本区,凭拆迁过渡协议,在过渡期间由区教文体局按就近或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入学适龄儿童少年为经开区外嘉兴市本级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⑦适龄儿童少年为经开区外嘉兴市本级户籍,其父母在施教区内已有产权房并实际居住;

2. 7月19日—20日,被公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监护人通过网络报名平台选择确认或放弃;

第三阶段:经开区统筹安排招生和新居民积分制入围学生招生。

7月26—30日,各公办学校按区教文体局统筹安排录取需要调剂的新生和公交车驾驶员子女,按区教文体局公示结果录取新居民积分制入围公办学校人员子女。


06

预报名具体操作


1.预报名时间:2020年6月13日——6月22日


2.预报名方式:根据最新要求,本次预名需要家长下载“浙里办”手机APP或从“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 注册账号后,定位“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搜索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选择“在线办理”进入平台进行报名。




07

咨询电话

              83593212    俞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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