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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尖草坪区教育局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幼升小招生报名信息、小学划片信息、招生时间表)

区属各小学校、民办学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进一步规范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根据《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做好2020年全区适龄儿童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请遵照执行。

一、工作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统筹安排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区教育局根据本区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科学划定各学校服务片区范围。小学入学按划定的片区实行登记入学。

(二)公平普惠、公民办同步招生原则

将全区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纳入招生入学范围,为每一名适龄儿童提供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确保其接受义务教育。各学校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民办学校招生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全面取消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面谈招生方式,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三)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和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统筹分步安排,不得择校。

二、工作体制

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在市教育局统筹指导下,在区政府的领导下,由区教育局和各小学具体组织实施。民办小学招生工作在区教育局的监管下,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小学招生入学实施方案报经区政府和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公布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领导

区教育局成立2020年尖草坪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领导组。

组 长:王为民(区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常务副组长:张志峰(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 组 长:闫阳中(区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区进修学校校长)

朱荣迪(区教育局党委委员、教育教学服务中心主任)

卢文青(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区一中校长)

王慧芳(区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梁 东(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 平(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白玉茹(区教育教学服务中心副主任)

李卫兰(区进修学校副校长)

赵 欣(区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张志峰(兼),办公室副主任:刘水仙(兼)。

四、入学条件

(一)凡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均须入学接受义务教育。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持县级以上医院病历,向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二)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须提供: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子女《居民户口簿》(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2.《房屋所有(产)权证》;

3.《出生医学证明》;

4.《预防接种证》。

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尖草坪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尖草坪区小学入学的,登记报名还须提供: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

(三)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须提供:

1.进城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

2.进城务工人员在本区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

3.进城务工人员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20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有效《营业执照》(2019年4月30日前办理);

4.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五、入学登记

2020 年小学入学登记工作全部实行网上登记,具体登记办法详见《关于做好 2020 年全市小学入学登记工作的通知》(并教基函〔2020〕27 号)。

六、入学办法

(一)本区“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指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

“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实行学区对口入学,各小学校按照区教育局划定的学区范围,对“户房一致”适龄儿童全部接收入学。

(二)本市“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

“户房分离”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学区小学入学,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房屋所有(产)权证》与入学信息登记比对一致的,对口学区小学校直接接收;小产权房凭购房合同和付款凭证等相关有效证件,在对口学区小学未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时,严格资料审核,分步接收入学。无房的由区教育局依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

(三)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入学

本区户籍的集体户籍适龄儿童,无房户由集体户口所在片区的学区小学接收入学;有房户执行“户房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

跨县域集体户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1.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实行全覆盖。全区公办小学只要有空余学位,按照报名条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以居住证为主接收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2.汇丰、迎新街和南寨片区的随迁子女入学,根据小学入学登记情况,结合学校空余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不得择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由区教育局安排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五)阳曲县、娄烦县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儿童入学

阳曲县、娄烦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我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我区入学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六)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一人一案”。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可进入学区内普通义务教育学校随班就读,保障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送教上门服务。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入学。

(七)其他情况入学

落实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八)民办小学招生入学

1.根据省教育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在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内招生和市教育局的要求,民办学校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且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生源(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入学。

2.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全部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派位录取,依摇号随机产生的录取序号一次性录足。属地内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派位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将全程录像,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

3.凡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且已签订协议的学生,区教育局不再为其安排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由户籍所在地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不得择校。

七、学区划分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由区教育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市属小学)划分学区范围(学区划分情况详见附件2),报市教育局备案并予以公布。

(一)划分原则

尊重历史,注重衔接。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小学入学对象按划定的片区确定。学区划分实行动态管理,根据2020年各小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新建小区入住情况及社区调整等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划分办法

根据辖区内适龄儿童数量分布、学校布局、办学规模、道路交通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原则,依据道路、街区、社区、村组等,为每所小学合理划定学区范围。

(三)适时公布

各小学在规定时间内,将已确定的本校学区范围进行公布,使适龄儿童家长广泛知晓并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学区范围。

八、工作要求

(一)强化服务意识

1.各校要充分考虑疫情防控需要,入学材料审核坚持“非必要不线下”原则,尽量采取线上方式审核,确需现场提交材料的,要采取分时段、分批次错峰预约等方式控制现场人数,做好人员登记、体温检测、疏导分流、通风消毒等工作。

2.各校要进一步优化入学工作方案,为家长提供方便快捷的入学服务。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积极落实太原市小学入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依托“太原市小学入学服务系统”,对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实现“入学跑零次”,对确需现场审核的要尽量实现“入学跑一次”。通过报纸、广播、官网、官微等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入学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等,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扎实做好招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

认真组织做好本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各项工作,专人负责,强化监督。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政策,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要求,严格落实课程标准,严格执行零起点教学要求,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任何学校不得超计划招生,坚决杜绝无计划、超范围招生行为。起始年级严格按照小学每班45人标准进行招生,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三)精准做好控辍保学

层层落实控辍保学责任,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备案。不得以在家学习或参加社会培训机构的“国学班”“私塾”“读经班”等形式,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严格执行学籍管理规定

区教育局要充分利用学籍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学籍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数,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普通中小学学籍注册严格执行《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规定的注册程序和时间,按照“严格计划审核、规范录取(入学)手续、明确注册时限、分县逐校审核”的办法进行,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得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要定期进行自检自查,规范管理。我区将加大学籍监管力度,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对未在录取学校就读的,同时追究“借读”学校、录取学校双方责任。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无正当理由从公办学校掐尖招收转学生。

(五)严肃招生纪律

区教育局和各学校都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和省、市招生纪律要求,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区教育局和区督导部门将通过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督查。对违规违纪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各学校要加强舆论引导,规范新闻报道,加强舆情跟踪研判,及时了解家长学生关切和社会反响并及时做好回应;要加强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各学校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于2020年6月12日前报送区教育局教育科。

附件:1.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2.尖草坪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学区划分情况说明

3.尖草坪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

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十项严禁”

1.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2.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

3.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

4.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

5.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6.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8.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9.严禁初高中学校对学生进行中高考成绩排名、宣传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教育行政部门也不得对学校中高考情况进行排名,以及向学校提供非本校的中高考成绩数据;

10.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附件2

尖草坪区2020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情况说明

为保障我区每一名适龄儿童都有一个公办小学学位,确保小学免试就近和学区入学工作真正落到实处,现将我区2020年小学入学学区划分范围公布如下,请各学校遵照执行。

一、村办小学招收本村范围内的适龄儿童

芮城小学校:芮城村、警瑞苑小区,优山美郡小区(随迁子女)

营村小学校:营村,优山美郡小区(太原市户籍)

二、区直属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如下

(一)汇丰片

兴华街第二小学校:兴华东社区、兴华西社区、华硕苑社区、丽日小区、绿荫小区(1-5号楼)、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南)、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南)、槐园社区(公交宿舍除外)

双语实验小学校:汇丰苑社区、友喜社区、新兴社区、滨丰苑社区、清泉小区、和风小区、公交宿舍小区、朝霞小区(兴华北街以北)、乾泽园社区(兴华北街以北)

第三实验小学校(富力)(暂定名):富力天禧城小区

选煤街小学校:选煤社区

一流小学校:欣园社区、丰颂苑小区、丰庆苑小区、交通局宿舍、逸龙小区、小东流社区

大东流小学校:集祥社区及大东流社区

西流小学校:西流社区

(二)迎新街片

迎新街小学教育集团:青楼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南)、红楼社区、大同路社区(滨河苑小区除外)、102小区、103小区、青山苑、粮库宿舍、凤凰小区、红叶小区、怡和园小区以及迎新东一条、迎新东二条和迎新南一巷、南二巷之间的零散宿舍

第二实验小学校:兴安苑社区、新华社区、朝阳社区(迎新街北一巷以北)、迎新苑、区二中教工宿舍

(三)尖草坪片

坪西小学校:花园社区、新兴商贸社区、龙城小区

解放北路小学校:钢东社区、大型社区、建工街第二社区、恒山社区、虹桥社区、利民社区

恒山路小学校:七府坟南街第一社区、七府坟南街第二社区、七府坟西街社区、建工街第一社区、恒山苑社区、光社村、简易社区

恒大名都小学校:恒大名都小区、华源里小区、北十方院

(四)大同路片

大同路小学校:大同路北社区、赵庄社区、滨河城小区(随迁子女)、泛华林与湖小区

翠馨苑小学校:翠馨苑社区、辰憬社区、兴龙苑赵庄社区、滨河果岭小区、三千渡小区

赵庄小学校:滨河城小区(太原市户籍)、滨河苑小区、龙康新苑小区、好旺角小区、青年城小区及滨河家园小区(新村户籍除外)

太原市第五十五中学校小学部:大同路南社区、滨河路南社区(泛华林与湖小区除外)、森园南社区(北十方院除外)

恒大御景湾实验小学校:恒大御景湾小区、融创香堤一号小区、滨河家园小区(新村户籍)

(五)南寨片

科技实验小学校:兴安南寨社区、天朗美域小区、景尚融田小区、荣兴天顺小区和南寨村、圪垛村

光明小学校:二电社区

东方小学校:东方社区

阳光小学校:江阳社区及西留庄村

(六)其它

实验小学校:柴村、马头水、柏崖头、寺头移民村及柴村范围内的居民小区

第四实验小学校(万科)(暂定名):太原小镇、公园里、山投城尚城小区

七平街小学校:北固碾村北铁路以北,下温村以东、阳兴大道以南、新华化工厂以西

傅山学校小学部:横渠村、下薛村、南翟村、新翟村及轨枕社区

中北大学附属小学校:华工社区

附件3

2020年尖草坪区小学入学工作时间安排表

一、2020年6月5日前: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本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下达各小学招生计划,调整划分学区范围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二、2020年6月8日:公布本区小学招生入学相关政策。

三、2020年6月10日——16日:全市统一进行小学入学网上信息登记。

四、2020年6月17日——30日:区教育局和学校进行数据整理、审核、录取工作。

1.6月19日:民办小学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区教育局组织网上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录取结果。

2.6月20日—6月22日:民办学校录取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3.6月23日—6月24日:审核民办小学录取结果。

4.6月25日—6月30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民办学校未录取学生、审核各公办小学录取情况。

五、7月3日:全区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

六、 8月26日:各小学进行均衡编班、举办新生入学仪式、幼小衔接教育。

关于尖草坪区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的通知

区属各小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太原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并教基〔2020〕5号)文件精神,为切实保障我区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我区各学校的规模轨制、办学条件和今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摸底情况,经研究决定,将尖草坪区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

经区教育局审定的2020年小学招生计划,是各学校招生和注册学生学籍的唯一依据,各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在招生工作中,各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严格按尖草坪区2020年小学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方案组织招生,并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和招收借读生。

二、积极推进教育公平

各学校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推进教育公平,提升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促进我区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三、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秋季开学后,区教育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规定的学校将依据有关法规予以处理。

附件:尖草坪区2020年各小学招生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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